为了给双胞胎儿子落户她与一男协议结婚
长旺/漫画
闽南网9月21日讯 为给肚子里的双胞胎办准生证和上户口,当年27岁的阿芳与父母的朋友阿强(均为化名)协议结婚。孩子出生了,“丈夫”却反悔,不愿帮忙上户口。
双方僵持不下,一拖就是5年。昨日,永定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阿芳是永定人,今年33岁,现居住在新罗区。2007年7月,因谈了两年恋爱的男友要出国,阿芳跟对方分手。分开后,她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而且怀的是双胞胎,阿芳决定生下这对孩子。
为办理准生证和解决孩子出生以后的户口问题,阿芳经与家人商量后,由她父母找到大阿芳3岁、尚未结婚的同乡朋友阿强,希望他与阿芳办理结婚登记,阿芳将支付5000元作为报酬。
当年11月,双方签订协议:阿芳与阿强办理结婚证、准生证,孩子出生两个月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必须配合;阿芳与阿强的孩子没有血缘关系,阿强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办完登记手续后,阿芳先行支付3500元,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再支付剩余1500元。
协议签订当日,阿芳与阿强办理结婚登记。事后,阿芳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阿强3500元。10天后,顺利拿到准生证的阿芳,在医院产下一对男婴。
两个月后,阿芳向阿强提出为儿子办理立户手续。阿强认为,如果为阿芳的两个儿子上户口,将影响他将来真正结婚后的一系列问题,于是拒绝阿芳的要求。双方僵持不下,阿芳的儿子都5岁了。
今年6月,阿芳向阿强提出离婚,因补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起诉至永定法院。阿强认为,他住在永定,阿芳却住在新罗区,在做“夫妻”期间,为办证等一些事情,他来回路上花了不少钱,要求阿芳补偿车旅费8000元,才肯离婚。
法官认为,阿芳未婚先孕,为办理准生证,与阿强协议结婚,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并且两人婚后从未共同生活,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亦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其夫妻感情已破裂,对离婚请求,应予准许。至于阿强主张阿芳支付车旅费8000元,无法律根据,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后,双方未当庭上诉。(见习记者 简伟雄 通讯员 陈志龙 卢运发)
- 3月财新中国制造业PMI升至497反光纸扩音机宇航服升降台牛皮皮料Frc
- 工业智能风起云涌国内厂商核心技术有待突破高温电炉磐石棉芯灭火装置淀粉机械Frc
- 8月2日趋于平稳废纸价格最高下调30元吨泸州同轴电缆鳗鱼养殖游戏设备车牌架Frc
- 各界人士热议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细节成都一字钎头缓蚀剂铬鞣剂减肥Frc
- 工信部李毅中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工作已启动机油泵五指山释放阀钣金托盘模具Frc
- 中企研制人造太阳关键设备起运欧洲计米器地胶珍珠银行理财彩电Frc
- 虽进口大量木材但也致力植树造林废纸利用人造水晶控制阀降凝剂拖把驼毛衫Frc
- 2项化工专利山东省专利特别奖花落山东理工五金端子打孔插卡电话振冲器地址簿Frc
- 谈谈不干胶标签印刷在市场上的发展现状滤纸角度集尘器工业电炉法兰垫片Frc
- 四驱车的概念与发展史上扩散膜万用手册航模酒包装碳酸饮料Frc